释义 |
一、电动车临时牌照有效期 1、电动车临时号牌的有效期限为三年,三年过后不允许上路。我国法律规定,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当临时牌照过期之后,应当重新办理新的临时牌照。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电动车上牌需要什么证件 电动车上牌需要的证件如下: 1、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单位或机构机构电动车上牌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原件、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