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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释义
    目前购买三套房的房贷款有着一定的政策,个人在申请第三套房贷款之前,一定要明确自己在银行的信誉如何,还要明确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第三套房子的首付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此外是否可以通过申请还是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目前第三套房子的贷款是可以申请到的,但是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来进行购买。根据我国出台的相关规定,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且已经出售,而另一套没有还清,这种情况,如果再次贷款就会视为第三套房。
    三套房不仅不能够提取公积金,而且大多数的银行已经暂停对第3套住房的贷款办理,无论是保持公积金都无法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在正常情况之下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有比较多的条件,比如申请人有缴存公积金的证明,而且在申请抵押贷款之前,公积金的缴存账户正常使用是一直足额足月的缴存,大多数需要缴存一年以上才具备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申请住房公积金一般是用于房屋抵押贷款,也就是在购买房屋时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此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也可以提取自己账户当中的住房公积金。
    目前住房公积金也能够用于支付房屋的租金以及所偿还购买商品房的贷款。大多数的城市在申请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支付购房款30%的首付款。
    第三套房政策
    在新“国十条”之前,通常是将个人住房贷款种类分为“首套”或“第二套及以上”。而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
    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现在银行把那些有两次购房纪录的客户,不管是否已经把贷款还清,再买房都称之为三套房。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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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