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贪污能判缓刑吗?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贪污能判缓刑吗? 法律规定贪污能判缓刑,对于贪污罪是否使用缓刑,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2、国家工作人员贪污10000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动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3、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数额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 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缓刑可以,但是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贪污罪的处罚是什么?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如果检察院的职员,在履行公务的过程之中,发现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侵吞、窃取、骗取了公共财物,且被侵吞、窃取、骗取的财物价值不低于五千元,那么一般就会立案侦查贪污案件。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存在贪污类型的犯罪,那么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犯罪情节比较轻微能够主动的坦白,确实是存在着积极的退赃的行为,那么可以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对此适用缓刑的,因为缓刑在适用条件上来看,就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被判处拘役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