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2、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3、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5、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6、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之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后,自愿离婚协议书发生法律效力,是有效的。除非一方能够证明是遭遇了胁迫、欺诈才签署的离婚协议,否则原则上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能反悔。,综上所述,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应该对协议的内容负责,并确保内容的合法合理,不能违背法律的相关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