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的义务: (1)完成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