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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出现的问题有哪些对策
释义
    自然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的申请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工伤认定是必经程序之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法律进行了具体规定。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于复议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工伤赔偿能否到单位要求赔偿
    第一步:工伤认定。(1)自事故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所在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单位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发生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人后,1年之内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劳动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20日个工作日内送达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单位,并抄送社保经办机构;如果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必须先复议后诉讼。(4)如果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直系亲属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但不服复议决定的,还可以再行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5)医疗终结后如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都可以提出申请。(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职工及单位。(7)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8)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生活护理依赖程度确认结论为最终结论,即使是不服也不能申请仲裁或者提前诉讼。如果职工被鉴定为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伤残待遇。
    第三步:计算工伤保险赔偿金,获得工伤保险赔偿。(9)认定工伤后,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根据工伤具体情况享受各项工伤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停职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配置辅助器具待遇、生活护理费待遇、工亡待遇等。(10)如果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待遇有异议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即必须先复议后诉讼。(11)如果与单位因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况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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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