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般的违约损失应当包括因违约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直接发生的损失,如合同买卖价款、租金等;间接损失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违约而导致的行为后果,如逾期交货导致的市场损失、拖欠货款导致的利息损失等。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法律也可以赋予违约方更大的赔偿责任,如在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合同范围的情况下,违约方还要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规定:“当事人违约后,因违约不履行责任的,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违约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违约一方违约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损失的大小和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非违约方的损失,并以此为限确定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