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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抵押需要过户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不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不动产设定抵押一定要有书面的抵押合同,另外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即使拿到对方的不动产证该抵押也是无效的,遇有对方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形也不能要求拍卖该房产以行使抵押权。二、办理不动产抵押有哪些注意事项1、在进行办理之前,应当对不动产进行了解,因为有些情形是没有办法进行受理的,这就要求办理之前要对产权进行认知。通常情况下,产权具有争议或产权不明晰、被法律限制的产权、属于房改政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都是不能办理的。2、一般来说抵押的整个受理过程是比较简单的,但对用途会有一定的限制,这是因为贷的类型不同,所以对标准会有些许不同。那么在选择不同类型时,就要充分考虑到还款的能力,以免后期出现还不了,导致不动产的动荡。3、当确定好方式、类型、金额等方面之后应当签订正规、合法的合约,其中应罗列出各项协商的条例及违约责任。当签好后应当进行登记,这样才能保障自身的权益,最后等还完后还需申请取消抵押的程序,这样不动产才能重新回到自己手中。三、不动产抵押期限多久所谓抵押期限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即抵押权有效存续期间。抵押期限对抵押权产生作用,突出表现在时效的有关规定是否适用于抵押权,此点在理论上历来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肯定说,时效之适用客体为一切民事权利,抵押权当包含其中,而否定说则认为,时效仅对于请求权适用,物权请求权可以作为时效客体,但物权本身则不能适用时效的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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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