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什么时间办理 |
释义 | 一、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什么时间办理 具体地址:舟山市一楼医保综合窗口大厅1-4号窗口(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定沈路619号港航国际大厦裙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受理条件 已在统筹地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手续的流动就业人员 三、舟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设定依据 ●国家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省级法律依据 (二)《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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