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变更权,变更子女抚养权应符合什么条件 |
释义 |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协议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比较多,离婚的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方后悔,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一方同意放弃抚养权,也可能是对方不同意,最大的问题都是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变更,不知道需要什么条件要求,本文就此为您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建议及时的咨询专业律师寻求解决办法。 一、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找另一方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双方可以签一份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这样比较有保障。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判决。但是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二、变更子女抚养权应符合什么条件起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依法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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