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全责诉讼流程 |
释义 | 1、搜集证据。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 (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以及和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 2、确定管辖法院。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一、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公司理赔多少 发生交通事故后,全责方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者商业险,其赔付方式为: 第一,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10000元,残疾赔偿金11000元; 第二,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应该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再保险限额内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三者险也不足赔偿,作为司机车主需要承担其他部分的赔偿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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