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果加重犯是什么 |
释义 | 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 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如,中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等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对于结果加重犯的理解,刑法理论中有广义说和狭义说。广义说认为,因一个基本的犯罪行为,故意或过失地造成了加重结果时, 只要刑法有加重其法定刑的特别规定,就可以视为结果加重犯。按照此说,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既可以出自故意,也可以出自过失。 狭义说认为:因基本的故意行为而发生了超过其故意的加重结果时,刑法规定了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按照此说,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必须有三个条件: (1)行为人对基本犯罪有故意,但对加重结果无故意。 (2)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可能预见。大多数学者赞成狭义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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