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格预审不足三家怎么办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政府项目招投标流程包括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进行谈判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等步骤。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政府项目招投标流程是怎么样的 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了资格预审的程序和要求。依据该法规,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应当重新招标。政府项目招投标流程包括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进行谈判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等步骤。以上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得出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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