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图书免税政策最新 |
释义 | 种子公司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制种企业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可免征增值税,而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但经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取得的收入则需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 需要交税,主要涉及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以及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可免征增值税。对种子公司直接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推广、良种供应、植保、配种、试验示范、疫病防治、病虫害防治等,所取得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种子公司经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取得的经营性收入,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拓展延伸 图书免税政策调整与影响 图书免税政策的调整对图书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政策的调整,图书免税的范围和条件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将直接影响到图书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一方面,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购买图书,促进图书市场的繁荣。另一方面,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导致一些图书商家的利润下降,甚至面临生存困境。此外,政策的调整还可能会引发图书价格的波动,进一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因此,图书免税政策的调整对于图书行业和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议题,需要密切关注其变化和影响。 结语 种子行业的税收政策对于制种企业和种子公司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税法规定,制种企业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种子可以免征增值税,而种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可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然而,种子公司经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所得的经营性收入仍需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图书行业的免税政策调整也对行业和消费者产生了深远影响。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图书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需要密切关注其变化和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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