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扣车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 一、摩托车套牌如何惩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摩托车套牌行为的,对假牌进行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且驾驶证扣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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