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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揽合同是否要约定质量保证金?
释义
    承揽合同不必要有质量保证金,内容包括双方姓名、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有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几类常见的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法律分析
    承揽合同不一定需要约定质量保证金,这主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它属于非必须要式合同、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工作具有独立性,强调履行的协作性,合同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在日常生活中,有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
    1. 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2. 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3. 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
    4. 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5. 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6. 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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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