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会剥夺哪些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 剥夺政治权利由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剥夺的权利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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