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指什么 |
释义 |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可以是房产赠与合同或者购房合同,其合同目的是使房屋的权属发生变化,但是并不是房产转移的必须要件。房屋权属转移以过户登记为准。 一、父亲过世未经本人同意继母可以过户房屋的产权吗 父亲过世,未经子女同意的情况下,继母不能过户房屋的产权。但有一点除外,即父亲在临终前留有遗嘱,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自己的一半份额全部赠与了妻子。如果没有,继母在未经儿子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权单独过户财产的。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父母出资购房可以收回吗 父母出资购房在房屋权属转移前和公证前可以收回。父母出资购房一般属于赠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收回的。赠与的房产如果办理了过户登记并进行了公证是不可以收回的,如果被赠与人严重损害赠与人的权利的,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公证处房产怎么办理赠与过户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房屋赠与手续:(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 6、契税(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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