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如何确定的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 1、被鉴定人出入院记录; 2、被鉴定人病历本; 3、被鉴定人疾病诊断书;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 6、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一、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吗 做亲子鉴定的手续: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鉴定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关系的证件;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 二、伤残鉴定申请的流程 在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之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三、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资料,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伤残鉴定委托书; (2)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残级别鉴定、后续治疗费鉴定、护理级别鉴定、误工损失日鉴定。 做伤残鉴定流程是: 1、当事人痊愈出院,准备鉴定材料; 2、携带材料向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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