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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业单位奖励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工资的发放的相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左右。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核定总量,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单位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年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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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6: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