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主要有下列确定因素财产显形减少;丧失商业信誉;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其他情形。 一、合同中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是破产?如何破产?注册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才可以申请企业破产。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为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经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还没有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为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