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迁户口可以委托人家办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该项是可以委托户主办理的: 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 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当事人再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一、分户后还能再合并户口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二、农村户口迁出后能否迁回 农村户口迁出后也能迁回。只要当事人的各种条件符合允许迁入户所在地的政策要求,原户籍的集体和户主同意接收,并且相关材料齐全,就可以回原籍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基本证件:当事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集体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迁移户口申请书、购房入户证明等; 3、然后需要带上述资料和证件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科登记,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注销原户籍常住户口; 4、还要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这些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将迁入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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