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和国土证拆迁还给办吗 |
释义 | 可以。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六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一、房产过户在哪个部门办理 房产过户需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一般有专门办理过户的营业大厅。需要准备以下资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房地产权利证书。 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七十;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二、房屋他项权证丢失,补办流程是什么 (一)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三)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五)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六)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注: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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