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经受理的申诉可以撤回。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申诉人申诉的再审案件,申诉人在再审期间撤回申诉的,应当裁定准许。申诉人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按撤回申诉处理,但申诉人不是原审当事人的除外。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案件中,原告撤诉,法院是否允许,由法院裁定。被告提出反诉的,法院可以继续审理,进行判决。上诉可以撤诉,法律明确规定了,上诉人有权撤回上诉。但是上诉人一旦决定撤诉,便丧失了上诉权,不能再次提起上诉,还要负担诉讼费用。所以上诉撤诉后就不能再上诉了。并且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进行起诉的,法院应该按照规定不予受理。 撤回申诉需满足的条件: 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批准。允许撤诉的,应当共同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