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药费垫付的三种情形1、车方先行垫付,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进行详细计算、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一般情况下,肇事者还是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医药费用的,没有人会看着伤者血流不止、无法医治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