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属于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范畴,可以在医院直接办理门诊特殊病手续,后续治疗可提高支付标准,减轻患者家庭负担。同时,在一个年度内,患病住院以及门诊治疗(办理门特后)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按照相应的报销比例给予再次给付。居民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无论是在医院联网刷卡结算,还是垫付医疗费用,医保系统直接支付报销金额,患者无需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