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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施工方误拆他人房屋怎么赔偿
释义
    【事件经过】
    居民张先生反映,他家的房子被纳入拆迁范围,2014年8月份左右,签了拆迁协议,不过,协议中并没注明拆迁时间,房屋钥匙还没有交,1月21号那天,当地拆迁办就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拆除了他家的房子,导致家里丢了很多东西。张先生就想问,拆迁协议上明明有联系方式,为什么拆的时候不通知他?后来,他去找红叶社区的曹书记,曹书记说是拆错了。又去找县政府拆迁办的宋主任,她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然而拆迁现场人员说是县政府拆迁办让他们来拆的,现在社区书记和拆迁办互相推诿,没人给说法。
    县政府拆迁办宋主任,表示会在节目后立即与当事人联系。
    【法律解读】
    11月6号,张先生将房屋交付给负责拆除房屋的施工队伍,征收工作组根据施工队伍出具的《房屋拆除验收单》,向张先生兑现房屋拆除奖金,张先生在《付款凭证》上签字留印确认,领取房屋拆除奖金27723元。
    因此,睢宁县政府房屋征收办认为他们并没有对张先生家的房子进行强拆,而对于拆迁时造成的损失,据张先生说,将给予一万元左右的补偿。
    2014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
    一、非煤矿区补偿标准
    非煤矿山政策性关停补偿标准是需要根据工作年龄来进行赔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在岗工资。如果说补偿的标准过低的话,是可以进行维权的。具体维权的措施如下所述。
    (一)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
    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农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二)补偿谈判,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公司找到被拆迁人洽谈,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时做录音,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三)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实际要求重评
    而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在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他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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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