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限制协议内容条款需要注意什么细节,才能控制法律风险?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内容条款需要注意: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违约金未有最高额限制,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可以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风险提示: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竞业限制协议也是劳动合同中唯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条款或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内容条款要注意什么细节,才能控制法律风险? 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在劳动合同签署时共同签订。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有权启动或者放弃启动竞业限制;2)明确启动竞业限制时,限制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24个月;3)明确启动竞业限制时,企业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及支付形式;4)明确启动竞业限制时,企业履行义务的条件下的员工义务,如定期汇报劳动关系情况及工作情况等。风险提示: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可以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做好监督工作,注意相应证据的收集和留存,避免发生风险时无法举证证明。 竞业限制协议应该在什么时候签署,比较利于企业? 竞业限制协议最好在员工离职时签署,不是每个岗位都需要签订,要根据岗位在企业的关键性、掌握的关键信息、技术等因素决定是否与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1、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2、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3、违约金未有最高额限制,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可以与员工约定;4、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5、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风险提示:企业应当注意区分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劳动者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业内人士称,这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合理限制,目的是促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诚实、尽力。 HR进行员工调岗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HR在调岗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很多细节问题,因为一旦单方实施调岗,往往会引发劳动争议,法院判公司调岗违法的案件很多。首先,得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这是用人单位调岗的前提条件。当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判断可能并不限于工作定额,还可能涉及到团队合作、工作态度等等方面,这里需用人单位事先依法制定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的考核,得出不能胜任工作的结论。其次,当确定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结论后,需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中告知劳动者因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决定调整其工作岗?位,从原工作岗位调整至某某工作岗位,调岗通知需送达劳动者,由劳动者签收。当然,在实务中,这种书面通知并不限于固定的格式,公司制作的《工作岗位异动表》、《调动通知单》也属书面方式,员工在表单上签名也没问题。最后,经过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此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才是合法的。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不经过调岗,解除合同。风险提示:如果不符合上述调岗条件,但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同意的,也可以进行调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未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能否导致竞业限制无效? 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基于竞业限制协议所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风险提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4、明晰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1)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2)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8、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风险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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