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有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都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
释义 | 并非所有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都可构成本罪,而必须是情节严重者始当构成。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其所谓情节严重,首先应当考虑经济衡量标准。譬如:经营数额特别巨大;销售金额巨大;获利数额较大;造成合法经营者的严重经济损失;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等。 一、撤案有案底吗 从严格意义是讲,没被检察院批捕就不叫有案底,公安的治安和刑事拘留都不算的不叫留案底,只是公安内部保存一下资料,一般没多大影响,不会公开的。不过以后再犯被抓或者入党啦、公务员政审啦、提干啦什么的,可能会有些影响。传销不构成非法集资,而是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批复明确了对传销行为按非法经营罪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以数额作为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传销型非法经营罪归于该规定的第五条:其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所以,只要他不满足以上两条就不会留下案底,只是协助调查的笔录而已。 二、信用卡套现是合法的行为吗 信用卡套现不是合法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上述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三、非法经营罪应如何认定 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可以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方面: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四、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而进行非法经营。过失不构成本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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