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总包和分包关于质量如何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需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如果其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应当就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二、违法分包情形如何处罚 根据建筑法规定,承包单位出现违法分包情形的,将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如果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吊销资质证书,如果给工程造成损失的,需要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