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年过去,能否起诉欠款? |
释义 | 欠债五年后仍可起诉,但需考虑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则不予保护,但可特殊情况下延长。义务人可提出抗辩,但若同意履行则无法以诉讼时效为由抗辩。人民法院不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法律分析 欠钱不还,过了五年还是可以起诉,但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三年。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会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但如果对方未提出抗辩,仍然同意履行的,其同意履行的行为也是有效的。欠钱不还,过了五年还能起诉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拓展延伸 欠款追讨:五年后的法律救济能否实现? 五年过去,对于欠款的追讨是否还能获得法律救济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欠款的追讨一般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需要在特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然而,对于欠款追讨来说,时效期限的计算通常从债权形成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如果五年内未能提起诉讼,那么债权人可能会面临时效期限已过的困境。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例外规定,例如欠款方承认欠债、债务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等,这些情况下可能会有法律救济的机会。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案情评估是否还有追讨欠款的可能性。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和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欠款追讨,一般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然而,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时效期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但如果对方未提出抗辩并同意履行,其同意履行的行为仍然有效。因此,对于欠钱不还超过五年是否还能起诉,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评估是否还有追讨欠款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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