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调整玉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级别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50万以上1.5~30 中等城市20万~50万1.2~24 小城市20万以下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12%0.6~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玉林市适用大城市一类,划分为四个等级,最高税额18元/平方米,最低税额12元/平方米;县城分三个等级(包括红古区),最高税额6元/平方米,最低税额2元/平方米;镇及工矿区一个等级,税额为1元/平方米。这意味着兰州市一级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由以前的6元调高到了18元,涨了整整3倍。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玉林市地税局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