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 |
释义 |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主旨是:侵犯国家发票管理和税收秩序,包括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用于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自然人犯罪者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单位犯罪者可处以罚金,并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该罪的客体要件包括非法制造发票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司法机关会追究涉嫌该罪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补缴相应税款。 法律分析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发票管理的秩序和税收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而为之的行为等。 二、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如何处罚? 1、自然人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是依照上述的规定去处罚的。 三、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客体要件内容是什么? 1、非法制造发票。 发票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 伪造:是指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实的普通发票,非法制造假发票、冒充真发票的行为。其具体表现是:按照该类发票的联次、内容、版面排列、规格、色彩、图案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印制假发票,伪造该类发票,除了要将发票本身制成和真发票一样之外、还必须使用各种方法制造发票监制章、防伪水印、紫外线防伪措施等。 擅自制造:是指印制发票企业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印制发票、或私自制造防伪专用品,或虽经批准,但未按发票印制通知书或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节所规定的印制数量或生产产量,私自超量加印或制造的行为。 2、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 出售是指以一定的价格将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卖出的行为。有金钱交易,转移所有权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没有此种特征的行为如租用、转让、赠与等,就不是出售。出售的方法不限于私下成交,公开叫卖、大声吆喝、走街串巷、拦截强卖均可,出售的方式也不限于面对面的直接交货,邮寄、托运、托带均可。 在我国不管是单位还是具有民事能力的公民,都有可能是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有效犯罪主体,因此司法机关一旦发现有这种犯罪行为存在的,首先会先确定罪犯是否有漏缴的税额,在补缴税款同时会法院也会对涉嫌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相应期限的有期徒刑。 结语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侵犯了国家发票管理和税收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自然人犯罪者,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的处罚;对于单位犯罪者,将面临罚金的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构成该罪的客体要件包括非法制造发票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司法机关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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