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拖欠租金时次承租人做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承租人拖欠租金时次承租人可以代替支付。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与次承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虽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在出租人以承租人拖欠租金为由要求次承租人退房退租时,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一、转租合同格式怎么写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尚未终止(二)经出租人同意。(三)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次承租人其实就是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称其为次承租人只是为了使其与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区分,从而明确其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四)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 二、转租房源必须要符合什么条件 1、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3、房屋转租后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转租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三、不交房租可以报警吗 不交房租可以报警,警察会对承租人与房东之间的问题进行调解,给承租人合理的时间期限支付房租,如果承租人恶意拖欠租金或者合理期限过后仍然不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承租人不退房的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2021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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