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在讨债时,需要依法收集证据来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提供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证明本人的诉讼主张,例如提供借款合同、收据、借据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