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改派需要提交的资料: 1、签订后的接收函,并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盖章。 2、报到证蓝联和白联。 3、与原单位 离职证明 。 改派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注意见。 三、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四、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五、招生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