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多次实施小额诈骗,应否累加犯罪数额
释义
    法律分析:是的。应当累加诈骗数额,理由如下:
    首先,单个诈骗没有达到起刑点,是违法行为,但多次诈骗,便是一个量的积累过程,达到规定的起刑点就具备了社会危害性,可以认定为犯罪。持不能累加的观点忽视了事物量变质变的原理,机械地理解和运用连续犯的刑法理论,客观上放纵了犯罪。
    其次,累加于法有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7: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