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不代表离婚成功,该协议需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后才能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权债务等事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只要双方自愿达成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一、签署离婚协议书是否意味着离婚成功? 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不代表离婚成功。在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该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后,该协议方可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离婚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离婚登记前反悔并提起诉讼离婚,则该协议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协议是什么形式的 离婚协议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内容必须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需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明确处理。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哪些内容是无效的 离婚协议中如下内容是无效的: 1.限制一方或双方离婚后再婚、生育的; 2.限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或要求其与子女断绝关系的;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的; 4.其他无效的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结语 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不代表离婚成功,协议需在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明确处理。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自愿达成的意思表示即可视为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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