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区别,只不过一个属于市级部门,一个属于区、县级部门。在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业、个体公司商户在市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市下属的区、县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