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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补缴
释义
    住房公积金补缴规定是指上一年度的公积金缴纳的时候按照上一年度核定的单位员工平均工资标准来缴纳,今年的实际工资和核定的工资差额作为公积金差额补缴的基数。如果工资降低,单位一般也不会要回多缴纳的公积金部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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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