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工伤法人没有赔偿怎么办? |
释义 | 工人工伤法人不赔偿,可向社会保障局投诉,协调解决;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违法转包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工伤定残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用人单位支付停工工资、伤残津贴等;员工可投诉获得一次性补助金、医疗费、营养费等。 法律分析 一、工人工伤法人没有赔偿怎么办? 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然后双方进行协调,如果老板依旧不赔偿,那么就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解决。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按照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将工程违法转包的,是需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但同时又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部分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能直接认可用工主体责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在工地受伤,施工单位不进行赔偿的,则需要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而部分地区工伤及劳动保障部门则直接认可用工主体责任,劳动者可直接向工伤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用人单位的用工主体责任。 二、劳动者工伤定残后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工伤死亡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停工工资;工伤职工伤残评定以后,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和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伤残补助金都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员工受工伤定残之后单位不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工伤员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些费用按照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就可以,还能够获得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结语 在工人工伤法人没有赔偿的情况下,可以向社会保障局投诉并走法律程序解决。劳动者工伤定残后,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相关项目,而工伤保险基金也会支付一定的赔偿。如果单位不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和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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