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让与债权生效应满足的条件是: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让与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