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转让何时生效 |
释义 | 债权转移的自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后,转让合同开始生效。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事实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一、债权转让通知书被拒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拒绝债权转让通知书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债权人证明履行通知义务的,债务人拒绝债权转让通知不影响转让效力。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但权利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受让人取得的权利不受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占有的影响。 二、合同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1、《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1)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人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3、债务人转让义务的: (1)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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