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中法人的分类 《 民法典 》中的法人分类是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种: (一)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二)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其中非营利法人又包括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等。 二、什么是社团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人民群众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类社会组织。社团法人又称法人型人合组织,其以人的组合为成立的基础。如工会、妇联、学联、各种学会及研究团体。原则上社会团体取得法人资格均需登记,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但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无须登记,自社会团体组建完成后即具有法人资格。 三、法人机关的分类 法人的组织机关按其职能区分有以下几种: (一)意思机关 意思机关也称权力机关、决策机关,是形成法人意志的机关。意思机关如人的大脑,故是首脑机关。在社团法人,意思机关是社员大会、公会的会员代表大会等。在社团人数不多时可以全体社员大会为意思机关,在社员人数太多无法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时,可以以社员代表大会为意思机关。根据财团法人的性质,其不得有意思机关,其以捐助他人的意思为法人的意思,如前述,“扶贫基金会”只能以捐助人的意思将捐助财产用于扶贫,自己不得另设意思机关,决定该扶贫财产的使用,如用于盖办公楼、为会长买汽车等。 (二)执行机关 这是执行法人意思机关的决定、法人章程、捐助人意思等事项机关。任何法人皆须有执行机关,否则法人的目的事业无法完成。社团法人的执行机关由单个 自然人 担任时,成执行董事或执行理事等,由自然人团体担任时称董事会或理事会等,财团法人的执行机关,通常是自然人团体、如理事会等。 (三)代表机关 1、代表机关的概念。这是法人的意思表示机关,代表机关对外代表法人为意思表示,是法人的对外机关,犹如自然人的喉舌。代表机关必须由单个自然人担任,故称为法定代表人。 2、法人代表意思表示的效力。代表机关的权限由掌握章程或捐助人意思决定,担任法人代表的自然人在代表法人对外为意思表示时,其自然人人格被法人吸收,不再代表自己。故代表所作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归于法人,即使代表人变更也不影响该意思的效力。 3、担任法人代表的条件。在积极要件方面,担任法人代表必须是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消极要件方面,必须是没有被法律禁止行为的自然人。 (四)监督机关 这是根据法人章程和意思机关的决议对法人的执行机关、代表机关实施监督的机关、监督机关不是法人必设机关。监督机关可由单个自然人担任,也可以有自然人团体担任,在自然人团体担任时称监事会。 我国现行法将法人分为三类,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