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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绝对不起诉的六种情形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以上六种情形,有的不认为是犯罪,有的是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都不具备起诉的法定条件。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对于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须权衡作出这一决定是否适宜,这是法定不起诉不同于酌定不起诉的重要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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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