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
释义 | 目 录 摘 要 正 文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 1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 3 三.控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 6 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社问题,我国也不例外。近些年来,我 目 录摘 要正 文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 1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 3三.控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 6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社问题,我国也不例外。近些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严重,这已经成为我国犯罪的主体,并且其社会危害性极大。统计数据表明,80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例中所占的比例呈上升趋势,90年代以后,虽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总的来说呈下降趋势,但未成年人犯罪 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比例却呈逐年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同成人犯罪不同,它有其自身的特点,并且趋向于智能化、成人化、暴力化,农村未成年人犯罪、毒品犯罪日益增加。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错综复杂的既有自身原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的原因等。本文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从自身原因 、家庭原因 、学校原因 、社会原因 、人际关系原因几方面进行了分析与思考,并且就如何有效控制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家庭 、学校 、人际关系 、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一些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的可行性对策。预防对策有重视家庭的中心作用;巩固学校这一培养造就一代新人的阵地,加强学校教育;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网;搞好社会综合治理。控制对策有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刑事处罚,并注重处罚效果;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提高管教水平;对刑满释放的青少年做好社会帮教工作。关键词: 未成年人 犯罪 成因 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了依法应受刑罚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虽然经过多次“严打”,社会风气和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各种犯罪出现下降趋势,但未成年犯罪的数量和比率却急剧增长,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而且蔓延快,作案手段凶狠,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危害严重,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而且在社会上已造成严重危害,对当前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我们应该看到,未成年人是二十一世纪希望所在,也是关系到国家前途、民族兴衰、事业成败、危及千秋的重大问题。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因此,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与对策,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近三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一)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自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是随之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例如,不健康思潮的侵袭、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社会其他领域的制度尚未确立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导致了8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激增,统计数据表明,8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在全部刑事案例中的比例基本呈上升趋势:1980年为61.2% 、1981年为63.3% 、1982 年为65.9% 、1983年为67% 、1984年为63.3% 1985年为71.3% 1986年为72.5% 1987 年为74.4% 、1988年为75.7% 、1989年为74.1%。①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策的生效,未成年人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有下降之势,但从总体上看,比例仍很高。其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中青少年所占的比重一直仍在55%以上。据人民法院的统计资料:199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宣判刑事犯罪者为580272人,其中未成年人罪犯占57.31%,人数达332528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占271529人,占犯罪总数的46.79%,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165143人所占比重为60.82%,而未成年人犯罪中,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所占比例为49.66%②199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宣判的刑事犯罪中,未成年人所占比例为52.88%;其中,未成年人犯罪者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为57.58%,而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犯罪 占犯罪总数的52.48%;③1992年,未成年人罪犯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中所占的比例为56.13%,而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罪犯占青少年罪犯总数的54.79%。1994年未成年人罪犯在整个刑事犯罪作案人员中所占的比例为49.12%;未成年人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中所占的比例为54.94%,而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罪犯占青少年 罪犯总数的56.7%。④从以上数字看,90年代前五年的未成年人犯罪 情况总的来说呈现下降趋势,但是,未成年人犯罪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所占的比重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充分表明,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性质日趋恶化,危害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治安最严重的问题。(二)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1)从犯罪类型来看,侵财类案件比例高。在2002-2004年抓获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人员中,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类案件达556人,占全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的81.7%。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多以钱财为目的,他们主要采取入室盗窃、抢劫、“擂肥”等方式,以居住地附近的商业场所、居民住宅、熟人、同学等为作案目标,且一旦得手,行为还具有连续性,所得赃款主要挥霍于网吧、游戏厅或同学、朋友间摆阔等。(2)从作案手段来看,日趋成人化。青少年犯罪大多由成年的惯犯、累犯“传授经验”或“亲自指挥”,实施犯罪多采取比较隐蔽的方法,作案前精心预谋,作案时分工配合,作案后毁灭证据,逃避追捕,与成人犯罪手段几近相同,也呈现出连续性、偶合性和残忍性的特点。如2004年4月上旬,犯罪嫌疑人袁某(男,16岁)、陈某(男,16岁)、廖某(男,16岁)采用租“面的”、持刀抢劫司机财物办法疯狂作案8起,其犯罪手段、作案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成年人犯罪。(3)从犯罪的性质来看,恶性案件时有上升,重大犯罪比例逐年增长。未成年人情感极易冲动,表现欲望强烈,有些未成年人为在同伙中立威,在犯罪时往往走极端,手段残忍,不思后果,社会影响恶劣。侵财、暴力性犯罪极为突出,其中盗窃、抢劫犯罪始终高居未成年人犯罪的前位。近三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中盗窃、抢劫分别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57.8%、19.2%。另外,杀人、伤害、强奸等暴力案件在青少年犯罪中屡见不鲜,2002年至2004年三类案件在未成年人年犯罪总人数中分别占6.5%、6.6%、6.7%,呈逐年上升趋势。 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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