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依法负责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上公告。涉及外国恐怖组织的,应当报国务院外交部门备案,并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规定较为具体。依据该法,公安机关承担着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而言,公安机关可以通过适当的调查、取证等方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认定某一组织或个人存在恐怖活动的行为。公安机关负责认定的结果,必须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上进行公告,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认定涉及到外国恐怖组织或个人,公安机关还需要报告国务院外交部门备案,将认定结果公告在境内外。此外,如果涉及到重大案件,还可能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公告。 如果认定结果存在争议,有没有什么途径可以申请复核或上诉?如果认定结果存在争议,可以依据中国的法律程序,向相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申请复核或上诉。具体来说,如果对公安机关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该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认定违法或不当,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安机关是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主要负责单位,必须在符合法律程序和程序的前提下,对涉及到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认定,并进行公告。如果认定结果存在争议,还可以依据法律程序向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或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从事恐怖活动的组织、个人进行调查,认定其恐怖活动的事实,对认定结果向社会公告,必要时通报有关部门。其中,认定涉及外国恐怖组织、个人的,应当报国务院外交部门备案,并公告在境内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