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当事人是否预先告知债务人 |
释义 | 债权转让必须预先告知债务人。债务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获得通知的权利;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行为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人不需要向受让人履行合同的义务。 一、民法典民间借贷债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一)转让的债权必须是有效存在的,债权的内容不会因为债权转让而改变。被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2)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转让的债权; (3)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二)债权转让人与债权受让人应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而且协议内容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违背。 (三)债权的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过此法条可知,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无须取得借款人的同意,但债权人应尽到通知义务。 二、民法典金融机构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金融机构债权转让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转让是否是合法的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不是无效的,只是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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