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废物的管理三不准三禁止是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三不准:不准混合放置医疗废物;不准取出已放入容器中的医疗废物;不准运出未达包装要求的医疗废物 三禁止:禁止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存放地点倾倒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法律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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