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的成立不是在自要约人发出要约时,而是在自承诺生效时。承诺生效的时间有两种情况:1. 当通过对话方式表达意思时,只要相对人知晓其内容,即可生效;2. 当以非对话方式表达意思时,只要达到相对人那里,即可生效。 法律分析 合同不是自要约人发出要约时成立,而是自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时间有两种情况:1. 若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当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承诺生效;2. 若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当到达相对人时承诺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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